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关于《企业 ESG 报告披露规范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节标促〔2016〕1号)有关规定,对《企业 ESG 报告披露规范》团体标准,经我会评审,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批准立项。
请起草单位按照促进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,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,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,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。
(联系人及电话:伍文虹,18929515896)
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
2024年11月1日
2024-11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