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关于《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循环回收塑料杯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节标促〔2016〕1号)有关规定,对《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循环回收塑料杯》团体标准,经我会评审,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批准立项。

请起草单位按照促进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,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,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,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。

 

(联系人及电话:伍文虹,18929515896)

 

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

2024年8月26日

 

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关于《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循环回收塑料杯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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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4-08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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